學士班-規章

「英文聽讀綜合訓練」修習規定暨免修標準

本系自105學年度起新增大四必修課程「英文聽讀綜合訓練」,零學分,預計於108學年度開課。
惟學生畢業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免修本課程:

  • 國際英語測試(IELTS) 7.0級(含)以上
  • 電腦托福(iBT) 95分(含)以上
  • 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高級初試
  • FLPT筆試總分240分(含)以上
  • FCE或 FCE for Schools Grade A(含)以上(達CEFR Level C1);或Cambridge English: Advanced (CAE) Grade C(含)以上(達CEFR Level C1)
  • TOEIC聽讀總分945分(含)以上
  • 「英語為母語之僑外生」,可檢具中小學畢業證書 (須於原國家或其他以英語為官方語言之國家取得)等相關證明文件,提出免修之申請。

 

 

國立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英文聽讀綜合訓練免修施行要點

104年10月7日外文系104學年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05年1月6日文學院104學年第1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107年9月12日外文系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08年3月20日文學院107學年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109年9月30日外文系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09年10月14日文學院109學年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 國立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提升本系學生之英語文能力,並鼓勵本系學生取得相關檢定證明,以免修「英文聽讀綜合訓練」課程,特訂定本施行要點,適用於一○五學年度起入學新生。

 

「英文聽讀綜合訓練」為必修,零學分,其成績以 C-(或百分制60分)為及格。未通過者,必須重修。通過者,始得畢業。

 

  • 本系學生畢業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免修「英文聽讀綜合訓練」:
  • 國際英語測試(IELTS) 7.0級(含)以上
  • 電腦托福(iBT) 95分(含)以上
  • 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高級初試
  • FLPT筆試總分240分(含)以上
  • FCE或 FCE for Schools Grade A(含)以上(達CEFR Level C1);或Cambridge English: Advanced (CAE) Grade C(含)以上(達CEFR Level C1)
  • TOEIC聽讀總分945分(含)以上
  • 「英語為母語之僑外生」,可檢具中小學畢業證書 (須於原國家或其他以英語為官方語言之國家取得)等相關證明文件,提出免修之申請。

 

  • 本系學生如符合上述免修之要件,應依本系系網頁公告之免修申請相關規定,於期限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免修之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英文聽讀綜合訓練」免修申請每學期舉辦一次。核准免修「英文聽讀綜合訓練」者,給予學分並計入畢業學分數內。尚未通過第三點之免修要件者,應於大四時修習「英文聽讀綜合訓練」以完成畢業學分。
  • 免修申請之結果於該學年第一學期第二階段初選前公告。
  • 本施行要點經外文系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後發布實施。

學生請假、曠課、扣分規定

  1. 學生請假之種類分病假、事假、公假、產假四種。
  2. 學生因病不能上課,須請病假時,應於當日向授課老師請假,並於三日內填寫請假單。其請假期間逾三日以上者,應檢具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證明書,逕送授課老師簽註意見,並經系所主任核准。其請假期間達十五日以上者,應經學務長核准。
    ★備註:本校學生請假已採線上申請作業,請由本校首頁Info進入或myNTU登入(網址:https://my.ntu.edu.tw/,學生請點選:個人/學生專區,教師請點選:業務/學生事務。),如有特別情形,亦可採紙本方式申請。 期末考請假還是得用紙本假單請唷。
  3. 學生因重大事故不能上課,須請事假時,應預先填寫請假單,逕向授課老師請假,並將請假單送交生活輔導組備查。其請假期間逾三日以上者,應檢具家長證明書或其他證明件,送授課老師簽註意見,並經系所主任核准。其請假期間達十五日以上者,應經學務長核准。
  4. 學生因生產不能上課,須請產假時,應填寫請假單,並檢具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證明書,逕向系所主任請假,並將請假單送交生活輔導組備查。其請假期間達十五日以上,應經學務長核准。
  5.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預先填寫請假單申請公假,逕向授課老師請假,並將請假單送交生活輔導組備查。其請假期間逾三日以上者,需經系所主任核准。其請假期間達十五日以上者,應經學務長核准。
    • 經選派代表參加國際活動,而有政府機關或相關團體出具之證明文件者。
    • 經選派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活動,而有相關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者。
    • 經學校選派擔任公務,而有主任以上單位主管出具之證明文件者。
  6. 學生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時,得以電話、書信、或託人先向系所報備,並於兩週內補辦請假手續。
  7. 學生因故不能上課者,須依學務處規定之請假規定請假。
  8. 未經准假或假期已滿而缺課者,以曠課論。曠課一小時,以請假五小時論。
  9. 學生平時請假達學期授課時數五分之一者,降該科學期成績一等第為原則,達四分之一者,降該科學期成績二等第為原則。授課教師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一學期中某科目請假達三分之一者,該科成績以X等第登錄。
  10. 經核准請公假或產假者,不適用前條規定。
╱假單下載╱

學生請假單(download)
學生公假證明單(download)
期末考試請假單(download)

★以上為教務章則摘要,各科教師或有其出席規定,除參考章則外亦請參考教師個人規定。

本系必修課程不接受外系生加選

  1. 本系語言學概論以及語言訓練課程(作文一、作文二、口訓一、口訓二、英聽)僅接受本系、雙主修和輔系語言組學生修習。語言訓練課程為小班制,不開放旁聽。
  2. 文學課程如文讀、西概、歐洲文學、英國文學、美國文學等僅接受本系、雙主修及輔系文學組學生修習。以上課程能否旁聽,請於課堂上詢問授課教師。
  3. 翻譯及習作僅供本系、雙主修及翻譯學程學生修習,不開放旁聽。
  4. 英文作文三僅供本系與雙主修學生修習,不開放旁聽。

外文系轉系、轉學生應該參照哪一屆的修課規定

轉系和轉學的同學請注意,如果想知道自己轉入外文系後修課規定與畢業最低學分應遵循哪一屆的規定,以下是查閱方法。

[ 轉系生 ]
一般而言學生申請轉入本系後,其修課規定是比照當年度的同年級外文系學生。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直接看你學號是幾號,開頭的前兩號就是你應比照的年度。)

唯有申請時,於系統註明要降轉入比自己原年級低一級者,其修課規定就要跟降轉的年級相同。以下是各類狀況與舉例:

大二申請通過者 , 只有一種可能,就是平行轉入外文系二年級,故修課規定與當年度外文系大二生相同。

大三申請通過者,有兩種可能:
(1)平行轉入外文系三年級,故修課規定與當年度外文系大三生相同。
(2) 如轉系時有特別申請降轉成外文系二年級,則修課規定與當年度外文系大二生相同。

大四申請通過者,有兩種可能:
(1)平行轉入外文系四年級,故修課規定與當年度外文系大四生相同。
(2) 如轉入前已有輔系外文系者,才可降轉成外文系三年級,修課規定與當年度外文系 大三生相同。

舉例1: 大二學生王同學,學號b06100000,於107學年度申請外文系轉系成功,他的修課規定就要比照當年度的外文系大二生,所以要參考106學年度公布的修課規定。

舉例2: 大三李同學,學號b05100000,於於107學年度申請外文系轉系成功,他的修課規定就要比照當年度的外文系大三生,所以要參考105學年度公布的修課規定。 (請注意: 如果小英當初申請轉系時有填報要降轉,那她就要改用106年度的規定了)

[ 轉學生 ]

基本上,所有轉學生轉進來都會是大二,學號也會跟當年度的大二生相同,修課規定與最低畢業學分都是比照當年度外文系的大二學生。(不過如果你轉入本系前就是台大學生者,如果學分抵免超過50學分以上,就可以申請提高編級,此狀況下就要看你被編到哪一個年級,就參考那一屆的規定。)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直接看你學號是幾號,開頭的前兩號就是你應比照的年度

舉例1: 可愛大學大二學生張同學,107學年度轉學考考入台大外文系二年級,目前學號是b06102000,她的修課規定就要依據106學年度的規定。

舉例2: 台灣大學@@系大三生林同學,107學年度轉學考考入台大外文系二年級,由於抵免學分超過50學分以上,故編高年級至三年級,學號是b05102000,他的修課規定就要依據105學年度的規定。

如果大家看完說明後還是不太確定,你可以寫信與註冊組韓敏媛 <hanmin@ntu.edu.tw>小姐確認。

交換生成績登錄採計注意事項

很多同學時常來問交換學分抵免的方法,所以助教在這邊把抵免的注意事項整理在這篇公告中有問題先來看看這邊的公告,如果看完了還是有問題可以再來信詢問助教。

 

辦理備註:
1: 有關成績單
(1)    成績單若非正本,請國際處蓋章證明成績單為正本
(2)    成績單若非英文版,請原校提供英文成績單或自行找翻譯社提供英譯課名
2: 有關學分採計方式
(1)    本校教務處交換學分計算方式為:上課18小時換成台大1學分,學分不足者不予採計。
(2)    必修課程(含文學與文化專題)課程需先請本校授課教師審核課程大綱,如內容符合方可採計。請教師於「交換生必修課程審核表」上簽名,以示審核同意。
(3)    課程大綱若未標註「每週上課時數」與「學期週數」,請自行國外校官網列印相關佐證資料,如課程上課時間表、日課表以及行事曆,以便系辦進行學分對換。
(4)    如欲抵免本系「文學與文化專題」課程,線上登錄資料時請將抵免課程類別設成「系選」,不要設成選修或是必修。
3: 有關登錄採計作業
(1)   網路登錄資料時請按英文成績單上的課名如實填寫,並注意英文字母大小寫是否正確。
(2)   本系沒有預審制度,故請應屆畢業同學要注意自己的學分數是否足夠,以免返國後發生抵免學分不足無法畢業之情事。歸國後盡快辦理成績登錄與採計,以免影響畢業證書核發時間。
(3)   本流程和注意事項為簡化後的資料,以方便學生理解和閱讀,故如與教務處規定有出入時,將以教務處規定為準。
註4(附件):

多修的第二外語可當作一般選修學分

鑒於有很多同學來信詢問:多修的第二外語是否可以當作一般選修學分,故助教在此統一回答所有同學。

回答:多修的第二外語可以當作一般選修學分唷!

本系的修課規定比較特別,我們是拿第二外語的第一年學分去充抵外文領域。而系上開的第二外語是必修課,不是專開給英外領域的課,所以超修時可以當成一般選修學分(=必修課超修)。這一點是目前最常被同學問到的問題。

可能是因為學校的【各系所必修科目與應修學分建檔系統】中有提到: 五、(4))超修之外(英)文領域課程學分,不計入選修學分。 所以很多同學都以為超修的第二外語不可計入選修學分,常常來向助教確認。

備註:目前英外文領域底下的課程,只有【「英文一/二」、「英文(含聽講實習)一/二」、「英文(附一小時英聽)一/二」、「英文(附二小時英聽)一/二」】和【日文上、下】。所以本系同學不能修這些課,修了的話就算是英外領域超修唷!

請大家告訴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