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 | 獎學金名稱 | 獎助金額與名額 | 學 | 碩 | 博 | 申請資格 | 申請時間 | 繳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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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惠慈女士紀念獎學金 | 每年2 名,每名金額新臺幣5 萬元 | O | (一)限外文系大學部學生。(二)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三)上學年學業等第績分(學業GPA)2.44(或百分制70 分)以上,操行成績A 以上無懲處紀錄者。如當學年度清寒學生未足額申請時,則由績優學生補足名額。 | 每年10-11月 | (一)臺大獎學金申請書 (請導師簽名,檢附推薦函、晤談證明)(二)3 個月內全家人戶籍謄本正本(三)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戶證明正本(無者一律檢附第(四)項)(四)最近一年全家人國稅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如為影本則須以自然人憑證列印且具有浮水印,非網路列印報稅參考資料)。(五)前一上學年本校成績單正本、前一學年本校學年名次排名正本(新生請附入學學測成績)、獎懲證明書正本。(六)家中如突遭重大變故者請附說明書並經導師核章或相關證明文件。 | ||
| 2 | 惜福清寒獎助學金 | 每名新臺幣壹拾伍萬元整 。每學年若干名。 | O | 新生 | 本系家境清寒之學士班在學學生或碩班新生,其前學年學業成績等第積分(學業GPA)3.3或百分制78分)以上、無任何懲處紀錄 。 | 每年10-11月 | (1) 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書一份。(2) 申請人自傳一份(請敘明清寒狀況、個人經濟來源及學習計畫)。(3)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由本系教師撰寫推薦函說明家中境況。(4)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記事說明)。(5) 最近一年本人及其父母(或實際撫養人)國稅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如為影本則須以自然人憑證列印且具有浮水印,非網路列印報稅參考資料)。(具低、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免附。)(6) 歷年成績單一份(大一上新生繳交高中成績單、碩士班新生繳交大學成績單)。(7) 獎懲操行證明(大一上新生繳交高中獎懲操行證明、碩士班新生繳交大學獎懲操行證明)。 | |
| 3 | 惜福出國交換或短期研修獎助學金 | 每學年若干名,由本系委員會依當年度經費決議。(詳見設置要點) | O | O | O | 1. 本系家境清寒之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學生,透過校、院、系(所)與國外大學簽約而獲選為交換學生者。2.本系碩士班二年級以上學生及博士班二年級以上學生,透過校、院、系(所)與國外大學簽約而獲選為交換學生者。3.研究生出國進行海外短期研究、學術考察或教育活動(不包含語文學習)。 | 每年8月 | (詳見設置要點) |
| 4 | 臺大外文系1969校友薪傳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 每學期至多發放10萬元,115學年度於上下學期發放,116學年度之後僅於下學期發放,依申請人數及情況補助若干名,必要時得以彈性增減每名補助金額。 | O | O | O | (一) 學生於在學期間因突遇家庭變故、家長失業、家庭清寒或有特殊境遇等因素,致使失去經濟支援,嚴重影響繼續就學、參與學校活動或出國研習者。 (二) 學生申辦就學貸款、減免學雜費及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等,審核結果未通過或不足額,但確實需要緊急補助者。 | 隨到隨審 | (一) 申請表。 (二) 家庭變故、家長失業、家庭清寒或有特殊境遇等相關證明文件。特殊境遇需附說明文件或證明,並經導師簽名。(三)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含記事說明)。 (四) 最近一年家庭全年度綜合所得證明。 (五) 本校獎懲證明書正本。 (六) 申辦就學貸款、減免學雜費及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等審核結果之證明。 |
| 5 | 吳全成(潛誠)副教授紀念獎學金 | 本系研究生1 名,大學部 1 名,共計 2 名。研究生每名12,000元、大學部每名8,000元整。 | O | O | O | 凡前一學年學業成績最優 、 無懲處紀錄者,均得為本獎學金之候選人。本獎學金得獎者得兼領其他獎學金,但申請人之學業成績相同時,以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優先錄取。 | 每年11-12月 | 獎學金申請書、 歷年成績單、 獎懲紀錄。 |
| 6 | 侯健獎學金 | 本系二年級以上學生2名,研究所碩士班三年級以上學生,未有專職者2名。每學年發給成績最優者4名。每名10,000元。 | O | O | 凡前學年學業成績 最優 、無懲處紀錄、家境清寒且未得其他獎助學金者。 | 每年11-12月 | 獎學金申請書、 上學年成績單、獎懲紀錄、 清寒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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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崔以寬(文瑜)女士紀念獎學金 | 本系修習「翻譯及習作」課程之大學部學生。名額視課程分組數而定,每名新臺幣3,000元整。5班,5人。 | O | 凡前1 學年「翻譯及習作」課,各組上、下學期平均成績最優,無懲處紀錄者給予獎學金。獲得本獎學金者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 每年11-12月 | 獎學金申請書、 前學年成績單、 獎懲紀錄、清寒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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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施友忠教授施王世宜女士夫婦文學獎學金 | 本系研究生1名、博士生1名,共計兩名。每名獲獎金額為新臺幣10,000元。 | O | O | 受領本獎學金學生得兼領研究生補助費或其他獎學金,以未領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 每年11-12月 | 獎學金申請書、 歷年成績單、 獎懲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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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郭博信教授紀念獎學金 | 本系大學部學生2名,上下學期各一名。每名5,000元整。 | O | 凡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戲劇群組(C群組)」課各班成績最優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均得為本獎學金之候選人。由外文系系主任選出其中各科平均成績最優者上、下學期各 1 名為得獎人發放獎學金。凡獲得本獎學金者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 每年11-12月 | 獎學金申請書、 前學年成績單、 獎懲紀錄、清寒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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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靜書英獎學金 | 每學年外國語文學系大學部1-3名,每名獲獎金額為新臺幣3,000至5,000元不等。 | O | 本系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前一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達GPA三點三八或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達A-或八十分以上者。家境清寒者優先。 | 每年11-12月 | 獎學金申請書、歷年成績單、 獎懲操行證明、 中低收入戶清寒證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