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暨歐盟研究學程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1/1-5/31)

2024-03-26
一、申請時間:

113年1月1日至113年5月31日止

(113年3月31日前算112-2學期核准;4月1日起算113-1學期核准。)

二、申請地點:

外文系辦公室一號櫃檯,紙本申請件請放專門文件盒

三、申請資格:

A聚焦歐洲文化B多元歐洲語言

限本校在學學生,
修習及格某一歐語之進階語言課程第二學期課程(即歐語三下),
或申請時正在修習其中一門歐語三下者。註:若未修過任何上列課程、但已通過由台灣或外國機構所舉辦的歐語能力檢定B1程度或同等程度或以上的學生,則須檢附檢定證書正本與影本於申請時一併繳交,正本由本學程中心查驗後發還。

C歐盟深入研究

限本校在學學生,
且曾於本校修習至少一門之及格「入門課程」(C方案專業課程)或申請時正在修習其中一門課程者。


註:若曾於他校或其他機構修習相同程度課程,需檢附成績單於申請時一併繳交。

四、申請流程:

1.學生須自行上myNTU學分學程提出線上申請
2.填妥申請資料送出後,列印申請表紙本並檢附歷年成績單一份(當學期正在修入門課程者,請附選課紀錄影本,螢光標註方案所需入門資格),經主系系主任(或所長)同意後,於每年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將申請表及成績單送至本學程中心,審核通過後以信件通知核准名單。

五、選課資訊:

每學期選課請上台大課程網>進入查詢>各學程>P270歐盟學程(依照課程備註歐語課程、AB方案專業課程、C方案必選修選課)

六、修畢申請:

學程證明書用印申請表學分審核表ab/學分審核表c

七、其他資訊:
歐洲暨歐盟學程課程計畫書學程設置辦法、 歐語組網站 (含語種、領專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