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地點:文學院辦公室
二、申請時間: 10/9(三)止
三、名額與金額:本校配額9名,每名5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
- 107學年度全年成績平均在85分以上
- 家境清寒,需要經濟補助
五、繳交文件:
- 獎學金申請書
- 歷年成績單正本、獎懲記錄證明正本
- 自傳
- 一年內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 政府低收證明,如無者或持有其他證明者請一律檢附第6項
- 107年度國稅局全戶所得清單(全戶成員範圍包括:申請人、申請人之父母、配偶、子女、未婚之兄弟姊妹、已婚且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外)祖父母)除持有政府低收入戶證明外,其餘清寒證明者仍須檢附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