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
制專科四、五年級),學業成績80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
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50,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
格科目之在學僑生。
二、申請日期:
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11日止。
三、申請地點:
校總區行政大樓3樓僑生及陸生輔導組。
四、申請手續:
請至本校獎助學金系統:
https://host.cc.ntu.edu.tw/Scholarship/,線上申請並攜帶各
項資料(如公告事項五),紙本請繳交至學務處僑生及陸
生輔導組鄭先生。
五、繳交相關資料並依序裝訂:
(一)透過獎助學金管理系統列印之待交文件列表。
(二)申請表1份。
(三)學生證(蓋有109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正反面影本1份
或在學證明影本1份。
(四)109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含班排名)及操行證明書影本
各1份。
(五)自傳1份(自訂格式,含家庭狀況、求學及成長經過、
自我評價、未來發展方向與自我期許)。
(六)泰北地區或緬甸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本1份。
(七)如有清寒證明者,可一併檢附清寒證明影本1份。
金額:獎學金每名新臺幣1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