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資格:
中文系、外文系、歷史系、哲學系之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不含延畢生、休學生、轉學生及研究生),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 家境清寒。
(二) 未享公費待遇。
(三) 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達3.38以上。
(四) 無本校懲處紀錄。
二、 獎助名額:
中文系、外文系、歷史系、哲學系各2名。
三、 獎助金額:新臺幣2萬5千元。
四、 申請方式:
請於113年6月12日前,繳交申請文件至文學院第二辦公室(245室),並將電子檔寄至dtchiou@ntu.edu.tw。
五、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 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及獎懲紀錄證明。
(三) 學生證影本(加蓋當學期註冊章)。
(四) 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五)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無,得以全家人口最近一年度國稅局或稅捐處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或具國稅局浮水印之影本代之)。
112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蕭鄭蘩生夫人紀念永續清寒獎助學金」申請公告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蕭鄭蘩生夫人紀念永續清寒獎助學金設置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