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申請|111學年度「中央研究院傅斯年獎學金」(10/14止)

2022-09-27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0月14日(五)止。

二、申請地點:文學院第二辦公室(245 室)。

三、名額及金額:至多2名,每名新臺幣10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
(一)於本校修業滿一年以上之本籍生。
(二)申請人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歷史學系或研究所。
2. 哲學系或研究所而注重思想史。
3. 中國文學系、外國語文學系或研究所而注重語言學、文字學或古籍校訂之研習。
4. 人類學系或研究所。
5. 藝術史研究所。
6. 語言學研究所。
(三)學業總成績平均85 分(等第成績A/等第積分3.76)以上。

五、申請文件:申請本獎助學金時,申請人需檢附下列文件:
(一)傅斯年獎學金申請書及當中所列應檢附文件。
(二)中央研究院傅斯年獎學金申請推薦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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