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為表揚本校學生關懷社會、發揮利他精神,對學校及社會之奉獻,特訂訂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
學生利他獎:
本校在學學生,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經專任教師、社團或學生自治團體推舉,或由學生自行向所屬學院提出申請:
1.發揮互助精神,友愛照護同學
2.帶動良好風氣,足為青年典範
3.熱心公益活動、協助推動社會革新
4.其他利他關懷之重大事蹟
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
有校外服務具體貢獻者
三、補助獎金:
學生利他獎:
每名新台幣3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
個人每名新台幣10萬元整;團隊每對新台幣30萬元整
四、申請方式:
109年4月16日(五)17:00前,檢附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送院辦理,推薦表請另以word檔寄至 fanyuchun@nt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