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申請|109學年度「學生利他獎&社會奉獻特別獎」(4/16止)

2021-03-04
一、宗旨:

為表揚本校學生關懷社會、發揮利他精神,對學校及社會之奉獻,特訂訂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

學生利他獎:

本校在學學生,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經專任教師、社團或學生自治團體推舉,或由學生自行向所屬學院提出申請:

1.發揮互助精神,友愛照護同學

2.帶動良好風氣,足為青年典範

3.熱心公益活動、協助推動社會革新

4.其他利他關懷之重大事蹟

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

有校外服務具體貢獻者

三、補助獎金:

學生利他獎:

每名新台幣3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

個人每名新台幣10萬元整;團隊每對新台幣30萬元整

 

四、申請方式:

109年4月16日(五)17:00前,檢附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送院辦理,推薦表請另以word檔寄至 fanyuchun@ntu.edu.tw 。

利他獎候選人推薦表

國立台灣大學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推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