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程申請修習辦法
一、申請資格:(修畢本學程約需1年半至2年時間,申請時請多考慮)
二、人數限制:
三、申請時間:每年4月至5月初
四、檢具資料:
五、申請審理程序:
六、申請學程修習證明書:
七、學分採計與充抵:
八、招生時程表:
辦理時間 | 說明 | |
4/3-4/21 (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 |
公告受理申請 | 請先上網申請後,自行印出申請表,並經本系主任(就讀學系主任)同意後,檢附所有文件送交外文系辦公室,逾期不受理。 |
4/21-4/26 |
初審 | 就申請時所提出之所有文件進行資料審查,通過初審者得參加複審甄試。 |
4/26星期三 (下午6時前) |
公告初審通過名單 | 預計自申請者中遴選出-口譯組 名,筆譯組 名,外籍生組擇優 |
4/29星期六 上午9:30-10:30第一節 上午10:50-11:50第二節 |
複審甄試(筆試) | 參加對象:
筆譯組、口譯組、外籍生組 *疫情升級轉線上英語能力測驗 |
5/06星期六 上午9:00-12:00 |
複審甄試(口試) | 參加對象:
口譯組(含外籍生口譯組)
*外籍生筆譯組之口試時間將另行通知。 *疫情升級轉線上口試 |
5/10星期三 (下午6時前) |
公告申請錄取名單 | 若提前完成作業,將提前公告申請錄取名單。 |
5/17星期三 (時間地點未定) |
選課說明會
(課程介紹 & 修課說明) |
凡對本學程有興趣的同學皆可參加,相關訊息於活動前兩週公告於學程網站。 |
注意事項
* 請務必於4月21日下午5點前繳齊所有申請文件,逾期不接受補件。 * 招生分口譯及筆譯兩組,學生須擇一申請,不得兩組同時申請。 * 通過初審卻未參加複審甄試(口試或筆試)者,視同放棄申請資格。 * 複審甄試日期已訂,不另舉辦補考;若有其他計畫者,敬請斟酌。 * 複審相關應試規定將於考試前公告於學程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 其他訊息請逕至外文系網站【中英翻譯學程】專區查詢。 * 聯絡電話:02-3366-3220;電子郵件信箱:hanyi1022@ntu.edu.tw。 * 學分學程線上申請系統:http://ifsel3.aca.ntu.edu.tw/cou_stu/。 |
如有申請相關問題,請參閱常見問題或洽外文系辦公室。
線上申請相關問題,請參見洽外文系辦公室。
其他請參閱本學程簡介、設置辦法及課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