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申請|113學年度「學士班校長獎獎學金」 (10/2止)

2024-09-18

一、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3 年10月2 日上午11:00(三)止。
二、 申請地點:文學院外文系辦公室(一號櫃檯),另寄電子檔至ycchiu2023@ntu.edu.tw。如由同學或親人代辦,請檢具受委託證明。
三、 申請資格:本系學士班二年級至修業年限最高年級之在學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前一學年學業表現優異且未受懲處者。請詳閱以下公告。
四、 申請文件:
(一) 本校申請書一份:請至生輔組下載。路徑為:生輔組首頁/獎助學金/常用表單/本校用申請書(113新版) 請由導師簽章(或使用電子簽章)推薦。
(二) 前一學年(1)本校成績單正本、(2)學年名次證明書、(3)獎懲紀錄及(4)操行證明書:請由註冊組機器購買。

五、申請本獎學金附帶排他性條款,請詳閱以下本校學士班校長獎設置辦法。

國立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學士班校長獎施行細則臺大校長獎設置辦法(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