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學期臺大外文系服務學習課程選課須知

2022-01-18

1. 服務學習課程原分為服務學習一、二、三,108學年度改為服務學習甲、乙、三108學年度後入學之同學僅需修服務學習甲、乙,修課同學不須循序修習。

2. 服學甲分為上、下學期,學號尾數為奇數之學生於上學期修習,尾數為偶數者於下學期修習。請見下方課表,依學號尾數修習對應之班次填寫google表單。學號尾數為奇數之學生於上學期修習,尾數為偶數者於下學期修習。

3. 大二以上同學,可依個人興趣修課;若服務乙、三衝堂者,可選修其他單位或社團開設之服務課程。

4. 本系服務課不開放初選,請修課同學務必於2/6(日)前填寫表單,審核後將統一以學號email方式寄送「加選授權碼」,請自行於網路加退選期間2/14(一)至2/26(六),上網登錄授權碼。

服學甲表單(班次01-05)

服學乙表單(班次01-02)

服學三表單(班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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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席規定:

1. 因故不能出席者,請依規定向班代提出請假申請;除公假外,其餘假別均須補足同等時數;遲到或缺席且未依規定補齊時數者,以曠課論。

2. 事假、病假合計不得超過3次,曠課達三分之一者,該學期成績以「不通過」評定之。

3. 實際服務時數:服務甲為18小時;服務乙、三則由授課教師決定。

 

二、作業繳交:

以下項目為所有服務學習課程必交之作業,修習同學須於期末前上傳至CEIBA網站作業區;作業表格請至「服務學習網」之「下載專區」下載;未依規定繳交作業者,該學期成績以「不通過」評定之。應繳項目: 期末反思報告、知識講堂心得。

三、免修與抵免(僅適用於本系):

依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其工作性質得由系所適當調整之;狀況特殊者,可檢具相關證明及報告書,經系主任、院長及學務長核准後,得免修服務學習課程。

有下列情形者,可抵免服務乙、三之實際服務(但須選課並繳交作業):

1. 凡於前一學期或當學期完成服務活動者,請徵得授課教師同意後,加選本系服務課程,並於開學第一週或活動完成後,檢具本校服務學習課程時數認證,向授課教師及系辦公室提出申請,申請核准後,於期末前繳齊應交作業。

2. 於系學會累積服務點數20點以上者(詳情請洽系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