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申請|112學年度「交換及雙聯學位學生獎學金」(5/10止)

2023-04-13

一、宗旨:

為培育文學院學生國際觀,促進國際學術及文化交流,並鼓勵優秀及清寒學生,特設置本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

凡本院學生,透過校、院、系(所)、學位學程外國大學簽約而獲選為交換學生及雙聯學位學生者均得申請。

三、獎助名額:

每學年20名。

四、獎學金金額:

(一)申請交換一學期者,每名按月發給獎學金新台幣8,000元,總額最多40,000元整。
(二)申請交換一學年者,每名按月發給獎學金新台幣7,000元,總額最多70,000元整。
(三)申請雙聯學位者於國外就讀一學期者,每名按月發給獎學金新台幣8,000元,總額最多40,000
元整。
(四)申請雙聯學位者於國外就讀一學年者,每名按月發給獎學金新台幣7,000元,總額最多70,000
元整。
(五)以上金額,審核委員會得依區域作上下 20%之調整。

五、申請資格:

凡本院學生,透過校、院、系(所)、學位學程與外國大學簽約而獲選為交換學生及雙聯學位學生者均得申請。

六、申請方式:

於112年5月10日(三)前,繳交申請文件文學院第二辦公室(245室),並將電子檔寄至dtchiou@ntu.edu.tw。

七、獲得本項獎學金者,不得同時領取教育部獎學金或其他國內外獎學金。已申請到提供獎學金之交換學校及雙聯學位學生者,不得申請本項獎學金。

八、獲獎學生應協助交換及雙聯學位學生計畫之宣傳事宜,並於交換期間及雙聯學位者於國外就讀期間結束後協助交換及雙聯學位學生計畫相關課程之執行(例如擔任 TA)。

九、獲獎學生如中途終止交換及雙聯學位計畫者,其獎學金之發放亦同時中止。

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交換及雙聯學位學生獎學金設置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