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為幫助外文系清寒努力向學之學生,始能繼續完成學業特設置本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
- 限外文系大學部學生。
- 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 上學年學業成績等第積分(學業GPA)2.44(或百分制70分)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者。
三、名額: 2名。
四、金額:
每名35,000元整。
五、申請文件:
–申請書
–戶籍謄本
–國稅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無者則免付)
–上學年成績單(新生請附入學學測成績)
–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附說明書並經導師核章或相關證明文件
六、本獎學金由外文系負責申請、審核事宜,並將審查結果送請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核定發放獎學金,另將印領清冊函送設獎人家屬。 王惠慈女士紀念獎學金設置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