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為幫助外文系清寒努力向學之學生,始能繼續完成學業特設置本獎學金。
二、獎助對象:
國立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大學部學生。
三、名額:
每學年1-2名。
四、申請資格:
-凡上學年學業成績等第積分(學業GPA)2.44(或百分制70分)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者。
–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五、申請文件:
-申請書
-戶籍謄本-國稅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無者則免付)
-上學年成績單(新生請附入學學測成績)
-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附說明書並經導師核章或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