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內申請|107學年度「王惠慈女士紀念獎學金」(3/22止)

2019-07-31
一、宗旨:

為幫助外文系清寒努力向學之學生,始能繼續完成學業特設置本獎學金。

二、獎助對象:

國立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大學部學生。

三、名額:

每學年1-2名。

四、申請資格:

-凡上學年學業成績等第積分(學業GPA)2.44(或百分制70分)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者。

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五、申請文件:

-申請書

-戶籍謄本-國稅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無者則免付)
-上學年成績單(新生請附入學學測成績)
-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附說明書並經導師核章或相關證明文件

六、本獎學金由外文系負責申請、審核事宜,並將審查結果送請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核定發放獎學金,另將印領清冊函送設獎人家屬。
╱附加檔案╱

獎(助)學金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