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暨歐盟研究學程申請|109學年度第2學期(1/1-5/31)

2020-12-02
一、申請時間:

110年1月1日至110年5月31日止

(110年2月26日前算109-2學期核准;27日起算110-1學期核准。)

二、申請地點:

外文系辦公室

三、申請資格:

A歐語專精歐語多元方案

限本校在學學生,
修習及格某一歐語之進階語言課程第二學期課程(即歐語三下),
或申請時正在修習其中一門歐語三下者。註:若未修過任何上列課程、但已通過由台灣或外國機構所舉辦的歐語能力檢定B1程度或同等程度或以上的學生,則須檢附檢定證書正本與影本於申請時一併繳交,正本由本學程中心查驗後發還。

C歐盟研究方案

限本校在學學生,
且曾於本校修習至少一門之及格「入門課程」(C方案專業課程

或申請時正在修習其中一門課程者。註:若曾於他校或其他機構修習相同程度課程,需檢附成績單於申請時一併繳交。

四、申請流程:

學生須自行上myNTU學分學程線上申請提出申請(網頁連結);
填妥申請資料送出後,列印申請表紙本並檢附歷年成績單一份(當學期正在修入門課程者,請附選課紀錄影本),經主系系主任(或所長)同意後,於每年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將申請表及成績單送至本學程中心,審核通過後公佈申請核准名單。

五、詳細資訊:歐語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