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生獎學金「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開放申請(含「續領」)

2025-06-12

114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生獎學金「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已開放申請囉

請注意:

  1. 教育部採每年重新申請模式(而非國科會的續領模式), 113學年度獲獎學生請務必重新提出申請。
  2. 114學年度起,本院負擔之數額由「文學院博士生獎學金」捐贈款支應,獲獎學生之定期評量將轉致捐贈者參閱。

 

申請資格:博士本地生,今年9月為博一至博三。須在學。

獎勵年限:每期一年(至多獎勵至博三結束)。

獎勵金額:每月4萬元。

原已獲勤學獎學金者亦可提出申請。如獲獎,須放棄原獎學金。

 

必繳交資料如下:

  1. 申請資料表
  2. 簡歷(含著作目錄)
  3. 碩士論文(逕博生免繳)
  4. 申請人自我推薦書

 

以下為選繳:

  1. 指導教授推薦書
  2. 已發表之學術著作、專利成果,含展演等實務成果
  3. 國際級競賽獲獎紀錄證明
  4. 其他有利資料

 

外文所博士生如欲申請,請於72日前繳交申請資料。其中申請表需繳交紙本至外文系辦公室,其他資料請繳交電子檔至cindychen@ntu.edu.tw

法規參考: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生獎學金設置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