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生獎學金「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已開放申請囉
請注意:
- 教育部採每年重新申請模式(而非國科會的續領模式), 113學年度獲獎學生請務必重新提出申請。
- 114學年度起,本院負擔之數額由「文學院博士生獎學金」捐贈款支應,獲獎學生之定期評量將轉致捐贈者參閱。
申請資格:博士本地生,今年9月為博一至博三。須在學。
獎勵年限:每期一年(至多獎勵至博三結束)。
獎勵金額:每月4萬元。
原已獲勤學獎學金者亦可提出申請。如獲獎,須放棄原獎學金。
必繳交資料如下:
- 申請資料表
- 簡歷(含著作目錄)
- 碩士論文(逕博生免繳)
- 申請人自我推薦書
以下為選繳:
- 指導教授推薦書
- 已發表之學術著作、專利成果,含展演等實務成果
- 國際級競賽獲獎紀錄證明
- 其他有利資料
外文所博士生如欲申請,請於7月2日前繳交申請資料。其中申請表需繳交紙本至外文系辦公室,其他資料請繳交電子檔至cindychen@ntu.edu.tw。
法規參考: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生獎學金設置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