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申請|110學年度「傑出表現獎學金 」(9/24止)

2021-08-30

一、申請時間:110年8月25日(星期三)至9月24日(星期五)止。

二、申請資格:本校學士班及碩博士班在學之學生,在校期間於下列各類別中表現傑出,經相關單位或系所推薦者。申請學生,如以團隊方式參與競賽、研究者,應以團隊名義申請,並載明全體成員資訊、個別貢獻度,及全體成員書面同意。

(一)綜合類:在校期間同時於競賽、學術二種類別表現傑出者。

(二)競賽類:在校期間代表本校參加校際性或國際性競賽,成績優異,為校爭光者。

(三)學術類:各項創作、發明、設計專利或研究成果,對社會有重大貢獻,能提升校譽者。

三、申請方式:請至本校獎助學金申請系統(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進行線上申請,並將相關表件於110年9月24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逾期恕不受理。

四、獎學金名額及金額:以個人名義申請者,每名最高新臺幣50,000元整;以團隊名義申請者,每隊最高新臺幣200,000元整。同時獲得團隊與個人獎項者,獎金以領取個人獎為限。

五、繳交文件:

(一)專用申請書。

(二)專用推薦表。

(三)相關競賽、榮譽、獎勵之證明文件,表格以外證明文件請勿超過10頁。

(四)申請名冊(內容300字以內,橫式列印,並郵寄電子檔到承辦人信箱)。

(五)團隊成員同意申請暨匯款書(團隊用,個人申請者免附)。

六、團隊申請者,申請書、推薦表由代表申請人填寫,但申請名冊需有全體成員及貢獻度說明。

七、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傑出表現獎學金設置要點、專用申請書及專用推薦表下載處:https://advisory.ntu.edu.tw/CMS/Scholarship?pageId=232,進入「獎助學金」-「獎學金一覽表」,獎學金名稱「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傑出表現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