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 申請資格:前一學期成績達GPA 2.93以上,在學期間無懲處紀錄,有具體優秀事蹟者。具體優秀事蹟範圍詳見遴選辦法。
二、 推薦名額:4名。
三、 申請方式:
請至https://reurl.cc/YOK8gD電子表單申請報名,於113年9月20日前繳交申請文件至文學院第二辦公室,並將電子檔寄至dtchiou@ntu.edu.tw。
四、 申請文件:
(一) 候選人推薦表(於電子表單報名後下載列印)。
(二) 大學或研究所歷年成績單1份(一年級新生請提供前一學制之成績單)。
(三) 大學或研究所歷年獎懲紀錄證明書(含事由)1份(一年級新生請提供前一學制之相關證明)。
(四) 師長推薦信1份
(五) 重要經歷與優良事蹟證明文件:A4紙張尺寸,以10頁為限
五、 通過本院初審後,須通過校方遴選方能獲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