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0屆) 本校學士班學生論文獎自4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請有意申請之同學,檢附相關資料,於4月30日(週四)下午五點前送至系辦公室3號櫃台。
申請資格:本校學士班在學學生且為論文之主要研究者及撰稿者,論文之研究工作主體必須在本校就學期間完成。如以共同研究成果申請者,應將每一參與研究者之具體工作內容與貢獻分別說明,並由全體研究者簽名證明。
學士班在學學生備妥下列資料逕送所屬學系申請: 1. 學士班學生論文獎申請書【網路申請上傳後,印出申請書簽名送審】 2. 經學系審核通過之學士班學生論文 3 份(含電子檔) 3. 口試委員審定書(含口試紀錄表) 4. 學生論文指導老師推薦書(不限格式) 5. 學士班學生論文共同研究人證明(非共同研究則免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