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本校應屆畢業生1人(或組),於113學年度畢業典禮(日期:114年5月24日,星期六)代表全體畢業生致詞

2025-01-22

甄選資格:

  1. 本校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須依規定提出學位考試申請)之應屆畢業生,未有懲處紀錄者。
  2. ​不以1人為限,可多人組隊報名;不以口語表達為限,可以演講、歌唱、舞蹈等方式呈現。

 

甄選程序:分初選及決選2階段進行。

(一)初選:

  1. 由各學院推薦1至3人(或組)代表參加甄選。
  2. 自由報名,由主辦單位審查報名資料是否符合甄選資格。
  3. 參選人數為6人(或組)以上時,由學務長召集學務處教授兼職主管、課外活動指導組主管及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主管組成預審小組,選出5人(或組)進入決選。

(二)決選:由主辦單位成立甄選小組,採面試方式,請通過初選者代表親自上臺演示,每組4分鐘,由甄選小組以4項標準:1.口齒清晰(20%);2.儀態臺風(20%);3.文案內容(40%);4.臨場表現(20%)進行評分。

(三)甄選名額:取最優之1人(或組),另備取1人(或組),均須全程參加畢業典禮。

 

報名方式:

(一)以電子郵件寄至 acenter@ntu.edu.tw 報名送件,多人組隊由聯絡人代表送件,學院推薦請於報名表核章後掃描送件。

(二)報名時請備齊下列資料:

​1. 報名表1份。(報名表下載: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 http://www.active.ntu.edu.tw/GC)。

  1. ​致詞文案1份(請以A4版面、14號標楷體、行距20繕打,字數約為600~800字,時間約4分鐘)。請於文案中強調個人(或團體)於臺大的學習經驗與體會。
  2. ​自行錄製1段朗讀致詞稿的影片,上傳至個人雲端空間。(限可下載之MP4格式)

 

報名期間:114年3月3日(星期一)起至3月14日(星期五)17時(以電子郵件收到時間為準)止,逾期不予受理。

 

決選時間:114年3月31日(星期一)10時至12時。

 

案聯絡人: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徐偉翰資深專員( 02-33665595, chiccoshyu@ntu.edu.tw )。

 

國立臺灣大學113學年度應屆畢業生致詞代表甄選辦法

國立臺灣大學113學年度應屆畢業生致詞代表甄選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