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口試地點:外文系第一研討室(本校文學院1樓107室)
- 口試時間:113年11月6日 (週三) 下午2:15開始
- 應考同學必須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附加照片之健保卡、汽車駕照),並依照下列之口試時間提前10分鐘至外文系第三研討室(本校文學院1樓114室)報到。未如期並準時到場應考者,口試成績以零分計算,考生不得異議,亦不得要求補考。
可參加口試名單及口試時間表請見附件。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外文系陳亭吟助教 Tel: 3366-3219
可參加口試名單及口試時間表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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